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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庭审时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2-23 16:15:00 点击次数:1728 次

  我们知道法庭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地方,法庭代表了司法的公平公正,无论是以什么身份参加庭审我们都应该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案件庭审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案件庭审时的注意事项

  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外,原则上我院受理的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有效身份证,可以旁听我院公开审理的案件。无论您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群众,一旦进入我院法庭,就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进入法庭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5、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6、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质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当事人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注意的问题:

  1.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2.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注意的问题:

  (1)对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的态度:

  A.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本质属性上仍然属于当事人提出的支持其诉讼主张的证据。因此,仍应质证。

  B.要对证据质证,而不是对法官评论。

  (2)对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的态度:

  A.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并不具有优越的地位。因此,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B.对该证据如果有不同意见,要针对证据与当事人辩驳,而不要同法官争执与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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